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,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。”
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“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残障人士公平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,加快线上渠道无障碍建设,提供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。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应当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,更好满足残障人士日常金融服务需求。”
案例回顾
2024年1月,崔某到成都旅游期间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,治疗结束出院后便返程西安。案发时崔某携带的轮椅及助行器具受损,但由于行程匆忙未及时将损失情况告知保险公司。4月,崔某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到案件已结案,咨询能否进行二次理赔?其本人行动不便是否仍需到出险地办理相关手续?理赔员收到崔某所反映的困难与需求后,及时沟通便捷理赔方案。通过崔某补充提供的物损照片、发票,以及调取事故现场照片进行复核,确定崔某残障器械损坏为本次事故导致,因此确认了轮椅及助行器具损失金额;同时简化理赔流程,告知崔某虽然公司西安无分支机构,但客户可授权保险公司一次性代为办理理赔,无需其本人回到成都办理相关手续。待客户完成相关授权手续后,最终于2日内将相关赔款转至崔某账户。
服务认可
“为你们的服务点赞,我本以为不好办理,没想到你们这样热心,感谢你们不歧视残障人士,让我感受到了暖心周到的保险服务!”收到赔款后,崔某在电话中表示对保险公司人性化理赔服务的认可。
聚焦特殊客群需求,不断优化“绿色通道”服务流程,以金融之力帮特殊群体解难题、办实事,让金融服务更有爱是保险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