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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犯罪

广西反保险欺诈中心办公室举报电话:0771-5775233

举报电子邮箱:gxfbxqz@126.com

所举报内容经查属实,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举报人相应的奖励。

 

什么是保险诈骗罪?

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,违反保险法规,采用虚构保险标的、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,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    保险欺诈有哪些行为表现?

1.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,骗取保险金的。2.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,骗取保险金的。3.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,骗取保险金的。4.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、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,骗取保险金的。5.伪造、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、资料和其他证据,或者指使、唆使、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、资料或者其他证据,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,骗取保险金的。

涉嫌保险欺诈将依法承担哪些责任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有关规定,涉嫌保险欺诈将依法承担下列责任:

1.刑事责任: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,可能会受到拘役、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;保险事故的鉴定人、证明人、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,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,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。

2.行政责任:进行保险诈骗活动,尚不构成犯罪的,可能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、50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;保险事故的鉴定人、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,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,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
3.民事责任: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以及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,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